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汕头法院让农民工在春节前拿到欠薪回家过年

时近年底,农民工工资话题总是格外牵动人心。辛苦一年,他们能否在年关顺利拿到辛苦工作一年的血汗钱,能否踏实回家过个团圆年,成为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。从中央到地方,最近几年都就这个问题制定了不少保障性措施。人民法院也在这一热点问题上积极发挥出自身职能作用,打响了“治欠保支”战。

  在过去的2017年,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专题部署化解欠薪讨债纠纷,开辟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,及时审查受理、快审快结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,果断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、限制出境、限制高消费等措施,做到优先接待、优先立案、优先执行、优先兑付,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。加大司法救助力度,对追索工资农民工当事人,积极依法采取缓、减、免交诉讼费等救助措施,最大限度满足农民工群众的司法需求。

近日,汕头龙湖法院受理了申请执行人邓某梅等26人与被执行人汕头经济特区协成皮塑制品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款、补偿款等劳动争议纠纷案。在了解到被执行人法人代表郑某南自2017年3月起下落不明、工厂停工且工厂物品无法清偿工人工资后,为切实帮助申请执行人解决燃眉之急,龙湖法院特事特办,针对该系列案件开启绿色通道,帮助申请执行人启动司法救助程序,为工厂职工垫付工资款。至2017年12月21日,邓某梅等工人全部领到工资款。

  在潮南区打工的四川人任某同样在春节之前领到了自己的工资。2015年底,任某向张某承包一项工程并与20多位工人一道干到2017年春节前,但因为任某与张某德在工钱结算上存在争议,且双方仅有口头协议,任某认为张某欠其工程款近39万元,导致无法给工人按时发放工资,使得不少工人无法回家过年。潮南法院受理此案后,经耐心组织调解,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,被告张某认欠原告任某建筑工程款27万元,并分期于于2018年2月12日前分三次归还,目前已归还两次共计20万元。任某与他一道干活的工人也拿到了被拖欠近一年的工资。对于这一结果,任某表示非常满意,并专门制作一面锦旗送给潮南法院。

  在这些劳动争议案件中,法院都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调解、强化执行。面对拒不执行的雇主,法院也有办法——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。近日,同样是在潮南法院,便有一宗这样的案件——开设内衣加工作坊的吴某,在拖欠11名工人工资共6万余元的情况下,就把加工作坊关掉并逃匿。最终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,经检方起诉,被法院判决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,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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